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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師大課

0131 如得法師開示

2018-01-31

20180131  如得法師開示摘要

接續二日營「觀功念恩」的課題,今晚法師用八個理路開示「觀過念怨」引發的「瞔心(發脾氣)」不符順法理,必須予以對治,也可以稱為是「觀功念恩2.0」,其間,法師強調「學習」對生命的幫助與其所帶來的價值,是每個人所必須的。透過學習,生命會越來越歡喜,因為生命中有痛苦,源自於沒有智慧。而從佛陀的教導中,我們得以學習正確的思惟,並把痛苦、疑惑予以減輕。對於佛陀宣說的法理,我們要予以檢視,並且在自己的生命經驗中予以驗證。只要我們持續地學習與運用,現存生命中的痛苦定能予以遺除,讓自己越來越快樂。

法師檢視並破除觀過念怨的八個理路如下:

理路一:傷害我的人,不論是故意或無意,我都不應生氣

理路二:傷害我的人,不論本性是否惡劣,我都不應生氣

理路三:傷害我的人,不論直接或間接,我都不應生氣

理路四:我被傷害,應視為「隨緣消舊業,莫再結新殃」

理路五:被傷害時,苦受生起,應往前推,觀察自己的「不歡喜心」

理路六:對傷害我的逆境,應修忍辱,其有五種功德(好處)

理路七:用發願 – 「為利有情願成佛」轉化自己的瞔心

理路八:用無限生命,所有眾生在過去生都是我的母親來斷除自己的瞔心

針對八個理路,摘要法師開示要點如下:

理路一:傷害我的人,不論是故意或無意,我都不應生氣

傷害我的人,依其是否是故意或是不小心,我們心裡的看待會不同。如果是故意,我們肯定會覺得不舒服。

但不論傷害我們的人是故意或無心,傷害我們的人是無法自主的,並且被其自心的煩惱所控制。因此對一個無法自主而傷害我們的人,我們是沒有理由生氣的。

針對理路一,有同學提到,經由佛法的學習,為了不生瞔心,反而讓我們苦難加倍,該如何看待?法師開示「善業不會感苦果,惡業不會感樂果」,串習佛法,苦難加倍時,可視為「好轉反應」,如同排毒相同;也可以視為「重報輕受」。此外,這個說法只有對一半,因為「苦難來自這件事、境界,還是來自對這件事的認知?」

如:學佛反而生病,其苦難來自病,還是認知?

又如:有人傷害我,因為讓他讓我痛苦,所以要處理這個人?然而,當我把傷害我的人消除,但一想到他,我的心還是會痛苦。為何即使這個人消失,但我想到這個人還是苦?表示苦不來自這個人。

因此,當「認知改變」,苦難不再會是苦難。

我們生氣,必須要有「種子、對象(境界)、正向或負向思惟來灌溉種子」,其重點端賴用正向或負面思惟引發種子

根據統計,現在每40秒就有一個人自殺,而當我們況且用自殺來毀壞自己最珍愛的身體,傷害他人不就很正常了?歸其因仍在其不能自主。改變習慣並不容易,我們必須經由思惟,才能說服自己,轉化自己原有慣性的想法。

理路二:傷害我的人,不論本性是否惡劣,我都不應生氣

傷害我們的人本性即使惡劣,我們都不應生氣,因為如同辣椒是辣的、火是燒燙的、石頭是硬的、黃蓮是苦的等,我們不會責怪其辣、熱、硬、苦。因此,本性惡劣不應怪他,如同上述一般

此外,當藍天變成烏雲罩頂時,是天空的問題還是雲的問題?本性惡劣如同天空被烏雲遮蔽,亦即被煩惱繫縛,對被煩惱控制而傷害我們的人,我實不應生氣。

理路三:傷害我的人,不論直接或間接,我都不應生氣

被棍子打,不會氣棍子;被刀子割,不會氣刀子。因為是人控制刀子

但我會我怪手拿刀子、棍子的人

然而,這個人不是故意的,是被控制的,被「煩惱」控制的,跟有情、非有情沒有關係

如果我們接受因果關係,那麼就可理解「果要有因,且是相順的因」

以芭樂為喻,「芭樂的因,是芭樂的種子,而不是蘋果的種子」

因此,當有人傷害我,要有相順的因。這個因是「我以前也傷害過他」

我們常在自己遇到苦時,不相信業果。而相信業果,通常是看到別人受苦時

當把現世呈現的結果,延展成無限生命來看,一定有先前相順的因。我過去造的的惡業,引發他傷害我,讓他造惡業,並在未來受苦。我這樣對他,還該對他起瞔心嗎?

當了解生命的真相,有其因果存在。如果我們不相信業果,都覺得是別人的問題,跟自己沒關係,這是修行的問題。因此生命中苦樂,都有其因,以前並不重要,重點在未來。

另可思惟當我們一直「抱怨」他人時,淨遠法師的開示「他造惡業,你感得苦果」

理路四:我被傷害,應視為「隨緣消舊業,莫再結新殃」

傷害我的人造惡業,未來得苦果;我被傷害,一方面消除業障,如果進而不造惡業,未來更可得到福報。如此看來,傷害我的人是否反而成為我的恩人?開刀的醫生讓你以後不會痛,我們會感謝醫生;因此傷害你的人,讓你消業障、未來不會有惡果,是否要感謝對方?

理路五:被傷害時,苦受生起,應往前推,觀察自己的「不歡喜心」

生氣也是果相的呈現,在生氣之前是「不高興」,而在之前則是「不歡喜」,喜歡產生樂受,不喜歡形成苦受,進而生氣。生氣,是因為受不了苦而生氣,然而,受不了苦,更不應該生氣。因為生氣,當下苦,未來更苦。

理路六:對傷害我的逆境,應修忍辱,其有五種功德(好處)

當對逆境時,修忍辱可以得到五種好處。貌美、無病障、譽雅、命久長、樂得轉輪王

如果我們能夠控制自己的情緒,就不會像僕人一般。因為當我們的苦樂被別人操控,情緒被他人所操控,即如僕人一般。

對身體的執著,會影響對苦受的認知。因為苦受的認知,不在傷口本身,而在對傷口的認知。如果,對身體越貪著,苦受指數越高。

理路七:用發願 – 「為利有情願成佛」轉化自己的瞔心

不論對境如何,如果對人發瞔心,和上述發願不相順且不符戒律

如果生命無限、業果為真,這一生其實是非常短促的。我們須從業抉擇,捨自愛他

理路八:用無限生命,所有眾生在過去生都是我的母親來斷除自己的瞔心

即使對方真的傷害我,但從無限生命看,所有有情都曾是我的母親,曾愛護、照顧過我,其現在被煩惱所遮障

,我們應該發起的不是瞔恨,而是悲憫

我們從看清楚事情的真相,找不到生氣的理由,這才是忍,而 不是硬忍

此外,在修行時,可以參考的準則為

靜中十分,動中一分

動中十分,病中一分

病中十分,臨終一分

因此,在生氣時能夠觀察到他人的功德,必須在自己平常、不生氣的時候就要不斷的練習,思惟不發瞔心的好處(勝利)和壞處(過患)

最後,有幾點法師針對同學發問時所作的開示要項,提供諸位參考

對人修淨相,對法修觀察

見不賢而內自省

面對是非,選擇善念

改變世界,從改變自己開始。從自身影響他人,讓我的存在使世界變得更美好

臨終時,對自己最重要的是與(親近的)他人的「關係」,與自我一生的存在「價值」。

批評問題是本能,解決問題是本事

祝福大家法喜充滿,下周三2月7日「旺年會」,歡喜再相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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